1. 液化石油气罐区安全技术规程
(1) 建立建全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工种人员应严格执行其职责范围的规定。
(2) 运行班应进行三次巡回检查(上班后、班中间、下班前),其检查内容为:核对液位高度,液温、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罐下阀门冻结情况(冬季)以及周围环境情况(包括罐区防液堤以外)等。
遇有突变情况,如大雪、大风、暴雨、骤冷、酷热及断电等,应即时加强巡回检查。雷雨天气只准到罐体下部检查,不准到罐体顶部检查。
每次检查必须认真记录(重量数据宜在贮罐前设置的记录板上定时标明),值班记录必须由班长或代班人签字。
(3) 阀门每年应加油一次,紧法兰等。当每次拆卸阀门或法兰时,必须更换垫片,法兰眼必须配足螺栓,其螺母应上紧,螺栓要高出螺母。
所有阀门必须配有手轮或搬把。对禁止任意开闭的阀门,应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或卸下手轮,妥善保管。
阀门的检修必须认真记录,并经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阀门或改变阀门位置和零件。
(4) 在液、气相管道上设置的紧急切断阀,发现失灵立即查明原因,并给予纠正或更换。
(5) 安全阀应每年检验一次。大于]00m3的贮罐应设两个处于工作状态的全启弹簧式安全阀。发现安全阀铅封损坏时,必须及时调试,合格(连续3次起跳、闭合均能达到规定数值)后重新进行铅封。在未调试更换前不得贮罐进液。
安全阀下设的阀门,应处于常开并有明显标志,加装铅封。
安全阀放散管上应有雨罩,并保证放散时不受阻碍。
(6) 仪表每班必须检查,发现失灵,立即更换。压力表每半年核验一次。
(7) 贮罐的主要接管(气、液相管,回流管等)设在与贮罐之连接部位的截止阀、(球阀)应处于常开位置。
(8) 及时处理贮罐的超装量。不得继续存放,找出原因及时纠正。
(9) 经常对设备及管路系统进行检查,妥善处理跑冒滴漏,并记录。
(10) 压缩机和泵开车前,应先检查所有软管接头质量,经检定确实牢固方可开车。要求每两年做一次软管强度试验,如发现泄漏或异常情况(如损坏、暴露出内部钢丝等)应予更新。开闭机时间及有关压力、温度要有记录。
(11) 使用压缩机装卸时,为防止液体进入压缩机,应做到:
1) 清楚掌握贮罐的接收能力。
2) 加强贮罐液面高度观察。
3) 严禁擅离职守。
4) 启动压缩机前,应检查进气口有否液相。
(12) 对消防的要求
1) 应设有电动警报器或手摇警报器和风向标。
2) 每半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及喷淋装置。每次检查应进行试喷。入冬前要作好防冻准备。
3) 每天检查一次消防水池储水量,并应及时补水。
4) 每年春、秋季检查一次干粉灭火器。入冬前将泡沫灭火器移入室内便于拿取方便的地方。
5) 门卫室设有一定数量的汽车排气防焰罩。
6) 设有备用电源。当事故断电时,消防水应在3分钟内得到充分供应,消防水泵在5分钟之内起动供水。
(13) 操作人员必须身着棉织工作服,工作帽及导电鞋、手套等防静电劳动保护用品。
(14) 昼夜24小时应有消防人员值班。消防用具、器材及钥匙等,应放置固定位置,排列整齐无缺,严禁挪作他用。
(15) 每日应有电工值班,对电气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室外气温达到40℃,贮罐温度达到40℃时,贮罐压力达到1.2MPa时,应启动喷淋水装置。
(17) 宜常年保证一定容量的倒空储存容积,以作事故状态倒空液化石油气之用,并要求管路畅通。
(18) 贮罐、钢瓶及其他容器的灌装,严禁采用“放气泄压法”。
(19) 贮罐进出液时,一般不得两个贮罐同时进行。
(20) 贮罐进液时,当接近贮罐最大允许充装量时,应严加监督。应以贮罐最大充装量换算出贮罐充装介质和充装温度时的最高液面。当达到此液面时,应即停止进液。
(21) 罐区照明电路及设备一律为防爆型。
(22) 所有设施应有防静电措施。设备或管线对地电阻值不超过100Ω。
各段管子间应导电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应设置导线接头跨接,其电阻值要小于0.0312。每组对地引线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每年1~2月份和7~8月份进行检查。
(23) 绝缘法兰应保持干净,不得受潮,并应设防雨淋装置。
(24) 杜绝出现火源。
1) 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警戒牌。
2) 入区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且不得穿钉子鞋进入。
3) 装卸时发动机必须熄火,禁止一切车辆在区内修车、急刹车。
4) 作业时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 生产电源,下班前必须切断。
(25) 站内应建立消防组织,对上岗人员应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
(26) 液化石油气检漏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