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火力发电厂脱硝项目液氨系统的设计,加强氨装卸、储存、使用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氨泄漏造成的人员中毒、火灾及爆炸事故,在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同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总平面布置
1.1 氨区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不同规范中的具体要求不一致时,应按照其中较为严格者执行。
1.2 氨区按功能划分为液氨储罐区、蒸发区、卸料区。
1.3 氨区应集中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一个火力发电厂内液氨储罐应集中布置,并应尽量控制液氨储罐的数量,当液氨储罐数大于3个时,应分组布置,储罐组之间相邻两个储罐的外壁间距应不小于26m[A1] ,否则应增设高至遮阳棚顶的防火隔墙。
1.4 氨区内各建、构筑物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中的相关要求。
1.5氨区应设置不低于2.20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并设置两个或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安全逃生门。氨区大门及逃生门均应采用阻燃实体门,向外开,内侧悬挂“安全通道”、“从此通行”标识牌。逃生门不能上锁,且应能自动关闭,门栓处设置“从此打开”提示牌。
1.6 氨区风向标数量不少于两个,应在液氨区最高处呈对角布置,且处于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1.7 液氨卸料区应尽可能设置在氨区围墙内,如受场地限制,液氨卸料区只能设于液氨区围墙外的,应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
周围设置围栏。
1.8 万向充装管道系统周围应设置防撞桩。
1.9氨区控制室和配电间出入口门不得朝向装置区。
2 系统配置
2.1 卸料压缩机应采用氨气专用压缩机,压缩机入口前必须设置气液分离器。
2.2 万向充装系统应使用具有防泄漏功能的干式快速接头,否则应在万向充装系统靠近卸车操作阀的位置增设止回阀。液氨储罐液相进口根部阀前应装设止回阀。
2.3 应尽量控制液氨储罐本体开孔数量和孔径,液相孔径不得大于DN80。
2.4 与液氨储罐直接连接的法兰、阀门、液位计、仪表等应在储罐顶部及一侧集中布置,且均应处于防火堤内。
2.5 液氨储罐本体的外接管道(含排污管)均应设双阀。罐体侧的为手动隔离阀,应尽量靠近储罐本体;另一个为自动阀,可由保护动作自动关闭止漏。
2.6 液氨系统的管道设计压力不低于2.16MPa,设计温度不低于50℃。与液氨储罐本体连接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及附件按公称压力4.0MPa选用,其他阀门、法兰及附件的公称压力应不小于2.5 MPa。
2.7 液氨系统管道、阀门、法兰及附件的选材应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 名称 | 最低设计温度 | |
>-20℃ | ≤-20℃ | ||
1 | 管道 | 20号钢 | 不锈钢 |
2 | 阀门 | 不锈钢 | 不锈钢 |
3 | 法兰 | 20号钢带颈对焊突面法兰 | 不锈钢带颈对焊突面法兰 |
4 | 垫片 | 不锈钢缠绕石墨垫片 | 不锈钢缠绕石墨垫片 |
5 | 连接件 | 35CrMo全螺纹螺柱 30CrMo Ⅱ型六角螺母 | 35CrMo全螺纹螺柱 30CrMoⅡ型六角螺母 |
2.8 液氨储罐应单独设置高高液位开关(储罐充装系数不大于0.9),自动连锁切断进料装置。
2.9液氨储罐应超温、超压保护装置,超温设定值不高于40℃,超压设定值不大于1.6MPa,保护动作时能够自动联锁启动降温喷淋、切断进料。
2.10 液氨储罐区、蒸发区及卸料区应分别设置氨泄漏检测仪,并定期检验。氨泄漏检测仪报警值为15mg/m3(20ppm),保护动作值为30mg/m3(39ppm)。
2.11液氨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防火堤,并设置不少于2个通往堤外的台阶。液氨储罐至防火堤内侧基脚线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m。
2.12 液氨蒸发区应设置高度为600mm的围堰。蒸发器应采用水浴加热,并设置水温超温、筒内液氨液位超高及压力超高报警。2.13应在液氨储罐区、蒸发区、卸料区分别设置安全喷淋洗眼器,洗眼器的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水源应采用生活水。
2.14 液氨区废水应输送至电厂废水处理中心,严禁排入雨水系统。宜配置2台废水泵,单台出力应不小于50m3/h[A2] 。废水泵电源应来自不同电源段。
2.15 液氨储罐基础应设沉降观测点,每年至少观测一次。
2.16氨系统管道焊缝应100%进行无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