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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科学监管促进燃气行业安全发展

作者:小编 浏览量:335 时间:2024-03-06 00:00:00

信息摘要:

实施科学监管促进燃气行业安全发展,1 前言 武汉市燃气事业起步于1975年,2004年底川气进汉后,供气方式由瓶装气供应为主转变成为管道供应为主。供气主体由国有独资经营转变为多种经济成份企业竞争发展。至2007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共有燃气供应...

1 前言
    武汉市燃气事业起步于1975年,2004年底川气进汉后,供气方式由瓶装气供应为主转变成为管道供应为主。供气主体由国有独资经营转变为多种经济成份企业竞争发展。至2007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共有燃气供应企业33家,其中管道供气经营企业4家,燃气汽车加气企业2家;现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1座,贮存容积52000m3,日灌装能力2万余瓶,瓶装气供应点258个。管道液化石油气气化站81座;天然气门站2座,高中压调压站7座,汽车加气站25座,燃气管网长度4200km,管道气用户85万户,瓶装气用户55万户;常年在汉销售的燃气器具品牌50余个,型号1000多种,安装维修单位60多家;近年来,每年新建燃气热力工程项目近600项,在汉从事燃气热力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20家。
    我办成立于1994年8月,原名“武汉市燃气管理处”,编制37人,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具有“武汉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2001年10月,政府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与燃气热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燃气及燃气器具质量监督检测站一套班子,三块牌子)。2006年经市编委批准,经费渠道调整为市财政差额预算。我办受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依法对武汉市燃气工程建设、燃气供应、燃气器具销售三个市场实施安全及服务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近年来,我市燃气管理始终坚持以行业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以确保燃气安全为主线,以规范燃气市场为职责,以促进燃气行业安全发展为目的,坚持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在燃气行业管理和执法工作方面进行了努力的探索和实践,主要作法如下:
2 加强燃气工程监管,保证燃气设施安全投用
    我办在工程管理上的主要工作职能是,燃气工程的招投标监管、燃气热力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的监督、燃气热力工程的验收备案。在招投标监管工作中,我们制定了燃气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及管材采购的招投标评分办法,在武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建立了燃气工程专家评委库,对达到一定合同额的燃气工程,全部纳入招投标监管范围。通过招投标我市燃气工程建设市场引进了省内外管道及设备安装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和业绩优良的监理企业,打破了由燃气企业的下属施工单位长期垄断燃气工程施工的局面,为提升我市燃气工程整体质量增添了活力。
    近年,在工程管理工作中,我们一是推行了燃气工程施工设计图审查制度,要求燃气工程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工程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从设计上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两级质检员,分别对全部工序质量进行检查和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进行抽查;三是推行工程监理制,特别是要求高压管道、厂站工程、工业及公建用气单位自建工程必须全部实行监理;四是根据燃气工程建管要求及时制定监管安全技术文件。针对我市近年来许多位于建筑物地下室的燃油锅炉改为燃气作燃料的情况,为保证改装后燃气锅炉的使用安全,我办出台了《地下大负荷用气场所安全条件》的文件,规定位于地下室的大负荷用气场所,必须设置泄压面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报警设施;天然气进汉之前,我市开始敷设接驳天然气门站及环城的天然气高压管道,为控制高压钢质管道的施工质量,我们编制了《钢质天然气高压管道施工质量监督内容及监督要点》;为强化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留下责任痕迹,我们加强了对施工资料的管理。编制了《武汉市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目录》和《武汉市燃气管道工程施工统一用表》,表中汇集了58种相关检查、检验记录和工序质量验收记录,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均需在相应表格中签署意见,解决了我市各燃气施工、监理单位施工资料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我们针对施工管理和施工质量的薄弱环节,加强了设备基础、管道沟槽、管道连接、管道及设备防腐、系统压力试验等关键工序、部位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道隐蔽工程的质量管理,加强质保体系的规范运行,从而使我市燃气工程质量逐年提高。为保证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在验收工作中我们重点核查工程竣工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实体质量是否存在缺陷,工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功能。对符合要求的竣工工程由我办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核发备案证,并通过“武汉燃气热力管理”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对发现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对工程实体质量违反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我办下达《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难以控制的工程,下达《质量问题停工通知书》。2007年我办在质量监督过程中,下达《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96份,《质量问题停工通知书》2份,对10起未办质量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和未经验收备案就通气使用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进行了查处。
3 加强燃气供应监管,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为了促进我市瓶装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明确我办安全检查内容,去年我们依据燃气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了《LPG储配站安全运行管理评价办法》,该《办法》从资质条件、主体设备设施运行水平和安全运行管理三个方面,设置了14个分项、100余个检查内容,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评价结果将储配站分为A、B、C三个等级,对检查评价结果为C级的储配站,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并在资质年审工作中再次复查,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通过年审。这样,我办对储配站的安全监管,由过去“量”的检查管理,上升为“质”的检查管理,提高了监管水平。
    为保障燃气设施运行安全,2007年我办组织全市燃气企业开展了创建“无泄漏场站”活动,为使这项活动落到实处,我们将燃气场站动静密封点的检查管理制作成专题幻灯片,在召开的燃气行业管理工作会上播放和推广。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我们督促各燃气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燃气企业将自查中存在的220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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