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器材、设备。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储存物质的理化特性、储存方式、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
2品管部仓库管理负责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保管,要明确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
3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应对入库后的危险化学品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
4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落实出入库管理制度,对进出物资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为: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办理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办理入库。
5危险化学品储存场地应确保通风良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6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储存场所不得堆放易燃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地严禁烟火和动用明火作业。
7危险化学品储存场地应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在专用储存场地储存,场地内电气设备、照明装置及线路应采取防爆措施。动力科应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避雷设施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9遇火、遇热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储存,不得被日光暴晒,高温季节应采取遮阳和降温措施。
5.6各类化学试剂应单独存放,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质、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有毒试剂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腐蚀性物质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禁止与其它物品共存。
11剧毒化学试剂应按照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的规定,禁止违章操作。领取的剧毒化学品试剂由化验员登记备案,品管部负责日常监管。
12品管部仓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
13危险化学品入厂直接交付车间或部门使用、储存的,由车间或部门负责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