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气、乙炔瓶混装考核100元/车次。
2、使用单位既不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又违规使用,考核使用单位300元/次。
3、气瓶无年检标示,超期使用考核每瓶50元/次。
4、气瓶的放置点距离热源和明火,与焊(割)距明火的距离不足10米(高作业时与地面垂直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足5米,考核100元/次。
5、氧气、乙炔瓶无定点存放,无采取隔热措施,无禁火标示考核100元/次。
6、乙炔瓶在运输中卧放考核100元/瓶。
7、氧气、乙炔瓶停用未关闭阀门考核100元/次。
8、氧气、乙炔瓶等可燃气体容器与电线连接考核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