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上岗时,必须把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戴好安全帽,不允许穿高跟鞋,发辫应纳入帽内。
3. 禁止在设备上堆放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4. 上下楼梯时,必须用手扶住扶手,避免踩空摔出。
5. 岗位人员在操作化验时,对酸、碱等腐蚀性药剂要小心谨慎操作,严禁滴到手上、身上。
6. 严禁对运转中的设备进行擦试、注油等工作。
7.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汇报调度室通知电工处理,岗位人员不得私自处理电器故障。
8. 当岗位发生事故时,岗位人员应沉着、冷静,及时报告车间领导或值班人员,并汇报调度室,同时保持好事故场。
9. 严禁软化树脂失效后继续软化水进库。
10. 严禁将工业盐挪作它用。
11. 牢记调度电话:5105914、5105515;安检处电话:5106472;保卫科消防办电话:510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