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2)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
(3)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4)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
(5)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