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天然气供应系统的组成
建筑天然气供应系统的构成,随城市燃气系统的供气方式不同而有所变化,如图4-7所示的供气系统,由用户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用户支管、天然气计量表、燃具连接管和天然气用具所组成。这样的系统构成是用气建筑直接连接在城市的低压管道上。近来,我国一些城市也有采用中压进户表前调压的天然气供气系统。
为了防止发生天然气着火、爆炸、中毒现象,按我国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用户引入管与城市或庭院低压分配管道连接,在分支管处设阀门,可由地下或地上引入,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或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而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天然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引入管上即可连一根立管,也可连多根立管,后者则应设霉水平干管,水平干管沿楼梯间或辅助房间的墙壁敷设,坡向引入管,坡度应不小于0.002。管道经过的楼梯间和房间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当由地下引入室内时,立管在室内第一层处应设阀门。阀门一般设在室内,对重要用户尚应在室外另设阀门。阀门宜选择球阀或旋塞阀。立管的上下端应装丝堵,通过各层楼板处应设套管。套管高出地面至少50mm,套管与天然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由立管引出的用户支管,在厨房内其高度不低于1.7m。敷设坡度不小于0.002,并由天然气计量表分别坡向立管和燃具:支管穿过墙壁时也应安装在套管内。
用具连接管(又称下垂管)是在支管上连接天然气用具的垂直管段,其上的旋塞应距地面1.5m左右。
室内天然气管道宜为明管敷设。当建筑物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也可采用暗管敷设,但应敷设在有通风口的吊顶或有活盖的墙槽内。为了满足安全、防腐和便于检修需要,室内天然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地下室、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通风机室、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必须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室内低压气管道宜选用热镀锌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的规定。也可以选用不锈钢管、铜管、不锈钢管、铝塑复合管和胶管,但都需要符合各自的质量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