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站内严禁烟火。
2. 进站车辆必须减速缓行,限速限速5 千米/ /小时。
3. 进站加气的车辆禁止将无关人员或乘客带入站内,必须在站外下车,不得载人加气。
4. 加气时,车辆必须熄火,关闭车上所有电器装置,并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5. 严禁在站内维修车辆,车辆出现故障时,必须推至站外进行处理。
6. 禁止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7. 禁止司机及非专业人员加气,禁止给存在隐患的车用气瓶加 气。
8. 进站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靠近或进入爆炸危险区域。
9. 加气的车辆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10. 进站加气的车辆必须服从操作人员的指挥,按规定停靠在距加气岛50厘米以外范围并按要求进出站区,不得逆向行驶。
11. 加气车辆不得碾压、拉伸、强行弯曲加气软管,人员不得踩踏软管,不得使加气软管受任何外力影响。
12. 加气车辆应具备有效充装证照,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充装。
13. 加气结束后,待排空、拔出加气枪后方能启动车辆。
14. 站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5. 站内进行危险作业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作业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