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要求着装上岗
危害:易产生静电,在生产区有泄漏的情况下,可能引燃天然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要求:穿防静电服装上岗,按要求佩戴各种劳保用具。
2、在场站生产区使用手机
危害:在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手机拨打、接听电话,可能引燃天然气,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要求:严格进站安全管理规定,关闭手机或由值班人员暂时保管。
3、携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进入场站生产区
危害:天然气泄漏遇到明火易引燃天然气,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要求: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现场。
3、上岗期间违反劳动纪律
危害:窜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等违纪行为,导致误操作或不能正确处理出现的问题,导致人身伤害或机械损伤事故。
要求: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不得窜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4、进入生产区不释放人体静电
危害:人体携带的静电,可能产生电火花。
要求:进入爆炸危险区前必须释放人体静电。
5、在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工具
要求:禁止在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工具作业。
危害:非防爆(铁制)扳手等工具与其它铁制品碰撞时易产生火花。
6、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危害:在高空作业时不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发生高空坠落,易造成人身伤亡。
要求: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7、现场作业脱岗
要求:卸车、出液、倒罐、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现场监护。
危害:无人监护,在阀门(安全附件、管线)故障、设备故障、机泵憋压、槽车超压、流程错误等情况下,不能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易造成重大事故。
8、信息传递不及时
要求: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传递信息。
危害:交接班及作业人员之间交代不清、作业环节不协调,容易发生设备损坏或超压、泄漏等情况。
9、操作错误时不报告
要求:正确分析、判断事故苗头,正确处理,及时报告。
危害:操作错误时不报告,留下隐患或导致事故扩大。
10、禁忌物品混放
要求:严禁将禁忌同方的物品混放。、
危害:禁忌同方的物品混放,在有挥发或接触、碰撞及其它有利条件时,容易引起化学反应,导致燃烧、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