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天然气(尤其是凝析气及伴生气)中除含有甲烷外,一般还含有一定量的乙烷、丙烷、丁烷、戊烷以及更重烃类。为了符合商品天然气质量指标或管输气对烃露点的质量要求,或为了获得宝贵的液体燃料和化工原料,需将天然气中的烃类按照一定要求分离与回收。
目前,天然气中的乙烷、丙烷、丁烷、戊烷以及更重烃类除乙烷有时是以气体形式回收外,其他都是以液体形式回收的。由天然气中回收到的液烃混合物称为天然气凝液(NGL),简称液烃或凝液,我国习惯上称其为轻烃,但这是一个很不确切的术语。天然气凝液的组成根据天然气的组成、天然气凝液回收目的及方法不同而异。从天然气中回收凝液的工艺过程称之为天然气凝液回收(NGL回收),我国习惯上称为轻烃回收。回收到的天然气凝液或直接作为商品,或根据有关产品质量指标进一步分离为乙烷、液化石油气(LPG,可以是丙烷4、丁烷或丙烷、丁烷混合物)及天然汽油(C5+)等产品。因此,天然气凝液回收一般也包括了天然气分离过程。
天然气凝液回收过程的危险因素主要也是火灾、爆炸、毒性和噪声等。此节着重介绍天然气凝液回收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天然气凝液的危险危害性与防护等有关事项。
虽然天然气凝液回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工艺过程,但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回收天然气凝液都是经济合理的。它取决于天然气的类型和数量、天然气凝液回收目的、方法及产品价格等,特别是取决于那些可以回收的烃类组分是作为液体产品还是作为商品气组分时的经济效益比较。
我国习惯上将天然气分为气藏气、凝析气及伴生气三类。天然气类型不同,其组成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天然气类型主要决定了天然气中可以回收的烃类组成及数量。
气藏气主要是由甲烷组成,乙烷及更重烃类含量很少。因此,只是将气体中乙烷及更重烃类回收作为产品高于其在商品气中的经济效益时,一般才考虑进行天然气凝液回收。我国川渝、长庆和青海三个主要气区生产的天然气大多属于含乙烷及更重烃类含量很少的干天然气(即贫气)。但是如本书第二章中所述,长庆气区还生产含有少量Cf重烃的湿天然气,为了使进入输气管道的气体烃露点符合要求,必须采用低温分离法将少量cf重烃脱除,即所谓脱油。此时,其目的主要是控制天然气烃露点而不是回收凝液。
伴生气中通常含有较多乙烷及更重烃类,为了获得液烃产品,同时也为了符合商品气或管输气对烃露点的要求,必须进行天然气凝液回收。尤其是从未稳定原油储罐回收到的烃蒸气与其混合后,其丙烷、丁烷含量更多,回收价值更高。
凝析气中一般含有较多的戊烷以上烃类,当其压力降低至相包络区露点线以下时,就会出现反凝析现象。因此,除需回收因反凝析而在井场和处理厂获得的凝析油外,由于气体中仍含有不少可以冷凝回收的烃类,无论分离出凝析油后的气体是否要经压回注地层,通常都应回收天然气凝液,从而额外获得一定数量液烃。我国塔旦太气区拥有较多的凝析气田,故将是国内生产然气凝液的主要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