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是很多工业部门离不开的基础资料,生产化工产品所用的原料、中间体甚至产品本身,有70%以上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的性质,生产大多在高温、高压、高速、有毒等严酷条件下进行,不仅工艺复杂,有些反应十分剧烈,极易失控,而且大多在反应容器或管道中进行,难于监视,所以化工生产比其他工业具有更特殊的潜在危险性。
近年来,我国不断发生的化学危险品泄漏、爆炸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此类灾害事故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因此,在生产上如何对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进行预防,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消防部队如何对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抢险救援,以减缓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避免造成灾难性后果,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化工企业灾害性事故发生的特征
化工事故发生的特征基本上是由所用原料特性、加工工艺方法和生产规模所决定的。
1.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多且后果严重
化工原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频繁发生。反应器、压力容器的爆炸以及燃烧传播速度超过音速时的爆轰,都会造成破坏力极强的冲击波,由于管线破裂或设备损坏,大量易燃、有毒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会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并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随风飘移,如果飞到居民区遇明火爆炸,其后果是难以想象的。据估50吨的易燃气体泄漏,将会造成直径为700平方米的云团,在其覆盖下的居民,将会被爆炸火球或扩散的火焰所伤,同时还会因缺氧窒息致死。化工装置的大型化使大量化学物质处于工艺过程中或贮存状态,一些比空气重的液化气体如氨、氯等,在设备或管道破口处以15~30度呈锥形扩散,在扩散宽度100米左右时,人还容易察觉迅速逃离,但在距离较远而毒气浓度尚未稀释到安全值时,毒气影响宽度可达1公里或更多,人则很难逃离并导致中毒。
2.正常生产时事故发生多
化工生产中有许多副反应生成,有些机理尚不完全清楚,有些则是在危险边缘接近爆炸极限进行生产的,生产条件稍一波动就会发生严重事故。间歇生产更是如此。
化工工艺中影响各种参数的干扰因素很多,设定的参数很容易发生偏移,而参数的偏移是事故的根源之一,即使在自动调节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失调或失控现象,人工调节更易发生事故。
违章操作、人的素质或人机工程设计欠佳(往往会造成误操作,如看错仪表、开错阀门等),是造成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特别是现代化的生产中,人是通过控制台进行操作的,发生误操作的机会相对更多。
3.材质和加工缺陷以及腐蚀的特点
化工厂的工艺设备一般都是在严酷的生产条件下运行的。腐蚀介质的作用、振动、压力波造成的疲劳、高低温度影响材质的性质等都是在安全方面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化工设备的破损与应力腐蚀裂纹有很大关系。设备材质受到制造时的残余应力、运转时拉伸应力的作用,在腐蚀的环境中就会产生裂纹并发展长大,甚至会引起脆性破裂,造成巨大的灾难性事故。制造化工设备时如加工方法不正确(如焊接),也容易产生裂纹使设备破损。
4.事故的集中和多发
化工生产常遇到事故多发的情况,给生产带来被动。化工装置中的许多关键设备,特别是高负荷的塔槽、压力容器、反应釜、经常开闭的阀门等,运转一定时间后,常会出现多发故障或集中发生故障的情况,这是由于设备进入到寿命周期的故障频发阶段。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石油化工、合成氨等工厂事故频繁发生,火灾爆炸恶性事故连续不断,经过3年努力,采取安全措施才稳定下来。通过分析认为是五六十年代进口的设备已达到浴盆曲线的故障多发期,由此得出教训,即对待多发事故必须采取预防对策,加强设备检验,充实备品备件,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设备。
二、如何处置化工企业灾害性事故
随着现代生产技术的快速发展,化学危险品在生产和储运中的技术含量日益提高,工艺日趋复杂,一旦发生灾害事故,都具有破坏力强、危害性大、施救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消防部队尤其是特勤队伍一定要确立“在现代条件下,打高技术战”的指导思想,按照“科技强兵”的方针,在快速反应、技术手段、特种训练、作战保障等方面狠下功夫,向科技要战斗力。
笔者认为,要提高消防部队处置化工灾害性事故的综合能力,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必须与企业的工艺处置措施相结合
这就要求消防部队的作战预案要与重点单位内部的工艺处置预案紧密衔接,平时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熟悉演练,战时密切协同,有效施救。因此应充分做好处置化工企业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各项准备:一是要组织人员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运单位,了解危险品属性,熟悉生产工艺,掌握事故处置方法和灭火对策;二是组织和指导基层部队,针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按照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及等级,制定完善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和火灾扑救预案;三是根据实战需要,加强相关知识和理论学习,开展针对性的技、战术训练,并加大训练的难度和强度,尽快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心理适应能力;四是按照预案组织联合实战演练,尤其是加强与企业内部工艺处置的协同演练,以利于在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时,能够按照预案的要求科学有序、迅速有效地施救。
2.必须加强参战人员的自身防护
没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就难以承担和完成处置任务。保证安全,才能有效地消灭火灾事故。由于化工事故现场上的危险因素多于一般火灾,因此,这一点应突出地贯彻于扑救化工火灾的始终。 这就要求我们的指战员必须有较强的业务素养,在火灾事故现场中能审时度势,随时应变,当机立断。
3.指挥员必须掌握科学的处置程序和技术原则
现场指挥员要在处置过程中的侦检、警戒、救生、堵漏、除毒、洗消等重要环节上精心用兵、科学布阵,采取攻守转换、进退得当的多种战术,力求掌握行动的主动权。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时,一定要尊重专家组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的意见,充分重视检测组检测报告的情况,周密计划,严密组织,量灾用兵,留有相应预备队,严防打“人海战术”。遇到疑难问题或情况突变,应冷静分析,听取专家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严防鲁莽从事。
4.建立区域性的灭火剂仓储基地,以满足对大的化工企业灾害性事故进行消防处置的需求,化工企业发生大的灾害性事故时,扑救时间长,用于灭火、冷却、洗消的灭火剂量是相当大的。如一起大的油库火灾,往往需要十几个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的扑救,储备足够泡沫液等灭火剂是成功进行扑救、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关键。因此,应建立省级特种灭火剂存储数据库,摸清全省各地区的消防部队和企业特种灭火剂存储量,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特种灭火剂存储量等实际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多个区域性的特种灭火剂仓储基地,保证任何一个地区如发生化学灾害性事故,均能及时从仓储基地得到足够的灭火剂的支援。
5.制定和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处置化工企业灾害性事故的组织指挥水平 化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涉及到众多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较大的化学事故甚至需要全社会动员,各地党委和政府必须委托有关权威机构和专家,制定化工企业灾害性事故处置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 根据我国一些城市的试点经验,在化学工业比较密集的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应根据各类处置预案,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为总指挥,公安、消防、驻军、化工、卫生、环保、民政、邮电、运输、气象、内贸、宣传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为成员的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总指挥部。为有力地实施统一指挥,必须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针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的处置和火灾扑救,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企业内部的安全防范和初期处置是关键因素。因此,必须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联合检查和专项治理。尤其是对那些规模大、危险性高的重点单位,要在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工艺处置等方面严格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坚决要求整改。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对现行的消防安全设计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一些工艺预防设施、紧急处置装置,经研究和实践证明是有用的,应当纳入规范和标准中,从治本入手,保证化工企业生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