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督重点部位
1.1储存物品分类 化工产品不同于一般物品,它们具有不同的物理、化学性质。一些产品受热、受潮、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曝晒、接触空气、相互接触发生化学变化等,会引起燃烧爆炸、灼伤、腐蚀、中毒、变质等灾害事故。因此在储存保管时,必须在类别上严格限制,并进行必要的监督,以保证安全。
1.2库房的安全设施 由于产品类别不同,对储存要求的条件也不同,有的要绝对隔离,有的要恒温,有的要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根源。因此除了对基本的安全设施进行监督外,对个别特殊要求的条件也应进行监督。
1.3包装、搬运及储存 对大宗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产品,应专门修建储藏容器,按照国家和部门颁发的规范、规定建造设施。对分装、整装的化工产品,要有适应其特点的包装,如密闭、防震、防压、防摔等。搬运、堆放、码放也有各自具体的要求。必须进行监督,避免招致严重的后果。
1.4露天储存 在装卸和中转过程中,临时性甚至永久性的露天存放是避免不了的,而有些化工产品,却又怕日晒雨淋、虫鸟侵害,安全监督不能放地这一容易被人忽视的环节。
1.5安全保管规则,仅有条件较好的库房,若不科学合理地利用,也容易造成灾害事故,而且责任性事故的比例很大。因此,必须制订必要的保管规则。
2安全监督的要点
2.1储存物品分类
2.1.1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划分 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划分为十类:
2.1.1.1爆炸性物品:国家管理的爆炸物品;不属国家管理的爆炸性化学物品。
2.1.1.2氧化剂:无机氧化剂;有机氧化剂。
2.1.1.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刷毒气体;易燃气体;助燃气体;不燃气体。
2.1.1.4自燃物品。
2.1.1.5遇水燃烧物品。
2.1.1.6易燃液体。
2.1.1.7易燃固体。
2.1.1.8毒害物品:无机剧毒品;有机剧毒品;无机有毒品,有机有毒品。
2.1.1.9腐蚀物品:无机酸、碱性腐蚀物品;有机酸、碱性腐蚀物品。
2.1.1.10放射性物品。
2.1.2储运原则
2.1.2.1爆炸性物品 必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不能同起爆药品、器材混储混运。搬运过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摔、滚、翻、撞和摩擦。避免存放高温场所。
2.1.2.2氧化剂 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得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混运。避免摩擦、撞击、日晒、雨淋、漏撒。
2.1.2.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不能同性质相抵触的,尽管都是瓶装的气体或物质混储混运。易燃气体除惰性气体外,助燃气体除不燃气体无机毒品外,均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储混运。要轻装轻卸,避免撞击、抛掷、灸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