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苯、醇、汽油等)一般可用储罐存放,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二)装卸和搬运中,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三)专库专储,一般不得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
(四)热天最好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在运输、泵送、灌装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有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的静电。夏季运输应遵守当地具体规定。
(五)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船员室、机舱、电源、热源、火源等部位,舱内电器设备应防爆,通风筒应有防火星装置。装卸时应安排在最后装、最先卸。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易燃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