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废物的处置原则
危险废物的最终安全处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区别对待、分类处置、严格管制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根据不同废物的危害程度与特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对具有特别严重危害性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上应比一般废物更为严格并实行特殊控制。这样,既能有效地控制主要危害,又能降低处置费用。
(2)集中处置原则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把推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作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的重要措施和原则。对危险废物实行集中处置,不仅可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有利于监督管理,也是有效控制乃至消除危险废物污染危害的重要形式和主要的技术手段。
(3)无害化处置原则
危险废物最终处置的基本原则,是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将危害废物与生物圈相隔离,减少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进入环境的速度和总量,将其在长期处置过程中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