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它品种多,性质复杂,一般特征都是化学稳定性差,在外界条件的作用下,如日晒、雨淋、温湿度变化或相抵触的物品互相接触,就会引起事故。而大多数事故原因几乎同出一辙,都是由于操作、保管、运输人员对危险品性质缺乏了解所致。那么,夏季如何预防化学危险品发生燃烧、爆炸呢?
经营危险品的商店、门市部,应认真检查,因为在高温高热的作用下,固体易分解自燃,盛装易燃液体的铁桶易发生“鼓桶”炸裂,遇火源或静电火花而起火。所以严禁在店里超量存放危险品,使用明火或者电热设备,严禁在门市部销售带气钢瓶,更不许将带气钢瓶堆放在店门前和人行道边,使其受阳光曝晒,造成瓶内温度过高,气体体积膨胀而使瓶体破裂,使气体遇明火或静电火花而发生爆炸,给经营者、顾客、过往群众造成严重威胁。加油站属经营油料的工作场地,油气的存在是必然的,尤其夏季的高温使油气挥发量更大,要杜绝加油站事故发生,必须在火源管理上狠下功夫,特别是搞好接地装置,防止静电、雷电的危害。
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应了解库内物品的性质,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夏季要掌握每天气候情况,库内温度应控制在28℃以下,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潮降温措施,每天早晚进行通风降温。此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要分开储存,严禁混存、混放。1993年8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清水河安贸危险品仓库就因危险品混存造成数亿元的损失。8月份是全年气压最低、温度最高、大风最少的月份,某些物品受温度、湿度和气压的影响,极易分解。由于化学危险品特性和安全要求不同,其储存方式也不同,如桶装的易燃液体不宜露天存放,若条件所限必须露天存放时,应搭建遮阳凉棚,或储存在阴凉处。
夏季运输危险品时一定注意,对遇热、受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宜在夜间运输,必须白天运输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下雨时若无良好装卸条件和防潮遮雨措施时应停止运输。进入危险品仓库的货运汽车,其排气管要装火星熄灭器,汽车与车库之间,应划定停车线,一般为5 米,严禁在库内检修汽车。
总之,凡是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单位或个人都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化学危险品管理的消防安全责任。工作人员要熟知“三懂三会”,凡无《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各级领导要加大基础建设的投资,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同时经常对危险品生产、存放、装运部位进行检查,开展夏季防火安全检查时要有针对性,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应检查避雷设备是否良好,导除静电装置是否有效,危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潮降温措施是否落实,库内物品有无破损、渗漏和自燃迹象等,这样可以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地加以解决,以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