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车辆的安全防护
搬运烟火药的运输车辆应使用汽车、板车、手推车,不许使用三轮车和畜力车,禁止使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在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用手推车和板车运输危险品时,道路纵坡不宜大于2%,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应以低速行驶,机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10km/h。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2.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
3.厂内运输途中的相关规定
运输中不得强行抢道,车距应不少于20m,烟火药装车堆码应不超过车箱高度。厂区不在一处,厂区之间原材料、半成品的运输应遵守厂外危险品运输规定。
危险品生产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与各类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A级建筑物不宜小于20m;
(2)距C级建筑物不宜小于15m;
(3)运输散露危险品的道路中心线距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地点,不应小于35m;
(4)机动车在A、C级的建筑物门前装卸作业时,宜在25m以外进行;
(5)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必须有防火装置;
(6)厂区不在一处,产区之间的原材料、半成品运输应遵守厂外危险品运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