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完善的消防给水设施,是扑救化工火灾成败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在化工厂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水源充足可靠,水量和水压满足灭火需要。消防给水由天然水源或人工水池、给水管道、消防泵站等供给。在设计这些消防给水设施时,应按防火规范的规定,做到系统布置合理、设备完善、性能可靠,并使各项供水条件达到设计要求,满足冷却和扑救火灾的需要。
(1)消防水源
消防水源有天然水源和人工水源两大类。天然水源是指自然形成的并有输水或蓄水条件的江、河、湖.泊、池塘等。人工水源是人工修建的给水管网、水池、水井、沟渠、水库等。
化工企业的消防用水一般均由人工水源供给,即由专门修建的给水管网供给,如管网中的水量和水压无法满足时,则设消防水池和消水泵来保证。其设计要求如下:
a.在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小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能通过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
b.在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应能通过消防水池的补充水
量以及100%的生产、生活用水。
(2) 消防水池
a.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当发生火灾能保证向水池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b.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结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