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风险管理角度出发,针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危险因素识别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建立在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后果、危险物质数量和性状以及人员暴露时间等因子基础上的风险评价方法,并提出了从业单位的改进措施。
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流程长、环节复杂、设备要求高、产品危险性大。因此危险化学品行业既是高风险的行业,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之一。我国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但事故总量依然很大。2004年初,国务院提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决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并于2008年出台了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以下称《通用规范》)。
在安全标准化的实际工作中,一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对开展标准化工作的认同度不够,存在企业领导不重视,职能部门没有能力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文本和运行表单,不注重与自身企业特点和现场状况的结合,建立了一套管理软件,但并不切合本企业实际;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或综合安全评价等雷同,照搬照抄其他体系;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不完全,危险源识别不到位,风险评价企业自己做不好,中介机构又不能完全掌握实际情况等。企业内部的实际安全生产反而出现管理死角,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人员缺乏安全管理和专业培训,违章作业时有发生的情况,其内部安全状况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切实开展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重要内容。
安全标准化的灵魂是风险管理,必须对企业进行充分的调查、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安全风险评价必须依据我国安全生产和危险物质管理和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评价理论为基础,涵盖系统安全全方位内容,深入分析评价体系的复杂结构,清晰表达各子系统的关系,明确识别风险源,区分主次,体现直接因素,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
风险评价其程序可以分为:准备(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对象资料,制定工作计划)、风险识别和分析(识别和分析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确定其位置和存在方式,挖掘事故发生途径和规律)、安全评价(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确定风险等级)和提出对策措施(针对安全隐患,提出措施,制定期限,确定责任人)4个步骤,其中的难点和重点是企业内部危险源的识别以及安全评价等级的确定。
风险因素识别
风险识别指用感知、判断或归类的方式对现实的和潜在的风险性质进行鉴别的过程。感性认识和工作经验可以作为风险识别的基础,而对各种资料和事故记录的整理、归纳和分析同样能够有效识别风险因素,进而对各种明显和潜在的风险及损失规律进行研究。
风险识别和分析的方法,根据《通用规范》可以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危险性分析(PHA);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故障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这些方法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在使用时需要根据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艺,对分析目标进行研究,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分析。
我国国家标准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采用事故因果连锁模型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这是基于事故原因统计分析方法。事故因果连锁模型(如图1)认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了“人的失误”,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就会造成“物的故障”,这些情况往往又是由于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相互影响的,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促成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客观上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物质条件;但二者又是相互结合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所耦合形成的“隐患”,会直接导致伤亡事故,甚至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事故因果连锁模型分别对人和物以及管理因素进行分析,对各个因素进行合并、删减、添加、替代和重组等简化操作可以发现:
人的因素包含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和安全人员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操作人员的违章操作、身体和心理状态等。
物的因素可分为危险化学品、设备和环境3个要素。其中危险化学品要素包含危险化学品的物性、储存状态和储存量、监控记录、档案和安全标签等;设备要素包含生产设备工艺、工作状态、摆放位置、检修及报废状态、特种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环境要素包含安全标志、照明、噪声、通风、给排水、静电、雷电等。
管理因素包括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计划、检修计划、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培训、安全培训、防护用品管理、设备管理、危险作业审批、危险物储存、运输管理、废物处理、事故应急救援等。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就是对已通过危险源识别得到的安全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将其与评价标准进行比较,确定系统的危险程度,提出改进措施。
风险度R是分析评价项目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接受范围的程度,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结合。格雷厄姆-金尼法(LEC法)认为事故的风险度受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P、人员在危险环境内的持续时间E和事故发生后造成的后果S3个因素的影响,并认为危险性评价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进行分析:
R=P×E×S
按照格雷厄姆-金尼法的原则,对于单一危险化学品,其风险度R可以表示为:
R=M×C×P×D×S
其中:M为物质系数,C为临界系数,P为事故发生可能性,D为人员在危险区域工作持续时间,S为事故造成的后果。
物质系数(M)表述危险化学品在由燃烧或其他化学反应引起的火灾、爆炸中释放能量大小的内在特性。它反映了所处理物料的危险程度。描述危险化学品的物质特性和种类,可参照陶氏化学公司火灾爆炸指数法中的物质系数(M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