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风险
1.1 防喷器未更换与管柱外径相匹配的的闸板,可能导致井喷或井喷失控事故。
1.2 接触酸液未佩戴护目镜、耐酸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可能导致人员伤害事故。
1.3 人员在试油期间处在高压区域可能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1.4 非专人操作油气加热、加压或其它辅助设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事故。
2、监督要点
2.1 钻井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分析,针对作业实际情况识别风险制定削减控制措施。
2.2 办理二级危险作业许可。
2.3 主管部门组织召开试油队等相关施工作业单位联席会。
2.4 钻井队组织召开的原钻机试油技术和安全交底会。
2.5 钻井队开展硫化氢防护、二层台逃生等安全专项培训。
2.6 落实工程设计、中途测试施工方案中有关HSE方面的要求。
2.7 试油队落实《××井试油施工设计》及《××井试油HSE作业计划书》中有关HSE的要求。
2.8 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协议中“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尤其是联合作业过程中各自的生产组织分工和相互配合要求,以及HSE责任和义务”情况。
2.9 钻井队与试油作业单位互换的相关方告知书。
2.10 钻井队和试油作业单位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2.11 钻井队、试油队配备可燃气体、硫化氢监测、防护设施的在用状况。
2.12 钻井队编制的口井HSE作业计划书,组织口井应急处置预案及培训和演练。
2.13 钻井队对动力设备、提升系统和循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2.14 钻井队和试油队联合成立现场井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钻井队队长担任,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岗位相关职责,按要求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2.15 钻井队配合试油队安装、拆甩四通、采油树、防喷器组。起吊安装时,钻井队负责操作游车、气动小绞车,试油队负责挂绳套并系好牵引绳,作业人员使用牵引绳。吊装过程中,四通、采油树、防喷器组至井口之间、四通下方不得有人。四通、采油树、防喷器组吊到法兰上方时,绞车操作人员刹住绞车,不得离开,待四通、采油树、防喷器组平稳后,试油作业人员方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2.16 下试油管柱前,钻井队负责拆甩液压大钳、配合安装油管钳、更换吊环的相关操作。
2.17 下试油管柱作业时,落实以下相关工作:由试油队专人指挥,钻井队人员负责操作绞车及气动绞车。试油队人员负责场地和井口操作,双方配合完成。油管重量超过30t后要使用辅助刹车。下油管过程中,钻井队按井控要求坐岗。
2.18 试油作业中,座封、测试、解封时, 司钻负责操作刹把,并安排一名钻工在旁监护,其它钻井队人员撤离钻台,司钻按照试油、测试人员指令要求,配合完成座封、测试、解封作业。
2.19 起甩试油管柱作业和起立柱作业,落实以下工作:钻台必须留有一层“L”形5寸以上钻具,立柱入指梁时,防止弯曲滑脱。钻井队人员负责操作绞车及气动小绞车。试油队人员负责场地和井口操作,双方配合完成。起试油管柱时,司钻确认井口人员挂好吊环,插好保险销后方可上提,不得采用边起游车边挂吊环的方法进行,防止发生单吊环事故。
2.20 严禁用气动绞车吊、甩油管立柱。
2.21 现场用酸液罐标识清楚,接触酸液要佩戴护目镜、耐酸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
2.22 酸洗结束后,现场指定专人负责观察排液口情况,施工结束后,将清洗酸液污水回收处理,储备纯碱准备中和泄漏酸液。
2.23 油气加热、加压或其它辅助设施由专人负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