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风险
1.1 硫化氢及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对人体的损伤。
1.2 大量可燃气体喷出井口,造成井涌、井喷及火灾爆炸。
1.3 上操作台更换旋转防喷器胶芯、检查拆卸旋转头,易造成人员高空坠落伤害。
1.4 安装旋转总成,司钻在下压过程中下压过多,造成钻杆弯曲弹伤井口操作人员。
1.5 常规钻井作业中的主要风险。
2、监督要点
2.1 钻井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分析,针对作业实际情况识别风险制定削减控制措施。
2.2 钻井队办理二级危险作业许可。
2.3 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欠平衡相关施工作业单位联席会。
2.4 监督钻井队组织召开的欠平衡技术和安全交底会。
2.5 监督并参加钻井队开展硫化氢防护、二层台逃生等安全专项培训。
2.6 落实工程设计、欠平衡施工方案中有关HSE方面的要求。
2.7 钻井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协议中“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尤其是联合作业过程中各自的生产组织分工和相互配合要求,以及HSE责任和义务”情况。
2.8 钻井队与欠平衡服务单位互换的相关方告知书。
2.9 欠平衡服务单位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合格证等证件。
2.10 钻井队编制的口井HSE作业计划书及学习交底情况。落实口井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及培训、演练情况。
2.11 钻井队按照工程设计、欠平衡施方案的要求布置井场、储备重钻井液、加重材料及欠平衡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
2.12 在旋转防喷器下搭建操作台,装好操作台防跌落防护链或栏杆。上操作台更换胶芯、检查拆卸旋转头的人员系好保险带。
2.13 安装旋转总成过程中,下放游车或顶驱,引锥进入旋转总成后,井口操作人员远离座装架,司钻在下压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钻杆弯曲情况,防止下压过多,造成钻杆弯曲弹伤井口操作人员。
2.14 在钻台、震动筛、井场、燃烧口等位置设立风向标,并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要求,在有关的设施、设备处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2.15 钻井队在井下油气能量较大时,施工现场适当增加灭火器材,必要时请求增派消防车辆进入作业区内。
2.16 现场配备备用手动点火装置。
2.17 作业区设置安全警戒线。
2.18 禁止非作业人员及车辆进入作业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2.19 钻井队按照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固定式H2S报警仪、便携式H2S报警仪,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2.20 进入井场的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2.21 钻井队预先指定三处“安全指挥区”,根据风向的不同,至少有1个区处于井口的上风位置。
2.22 钻井队为上井人员配备足够的呼吸器。
2.23 欠平衡钻井前,钻井队组织井队人员及相关方人员进行欠平衡状态下的防喷演习、防H2S演习、井架工二层台逃生演习、机房紧急停车演习、正压式呼吸器使用演习等。
2.24 压井液循环罐基础高于其它循环罐0. 2m左右。
2.25 燃烧管线上安装防回火装置,出口安装有自动点火装置(防回火装置按指示方向装于距点火头5m-15m左右的位置),其点火间隔时间不大于3秒,同时具备其它点火手段。
2.26 起钻至止回阀时进行检查,损坏时进行更换,保证下次工作安全有效。起出钻头后,灌满钻井液,关上全封防喷器,关节流阀上游平板阀。
2.27 不允许空井进行设备保养或进行其它作业。
2.28 发电房距井口30m以外。
2.29 柴油机、发电机和所有进入井场30m以内的车辆都要戴防火罩。
2.30 司机及时清除柴油机排气管积炭。
2.31 严禁井场动用明火、吸烟,如必须使用电气焊, 钻井队或动火单位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32 带电作业落实防电打火措施。
2.33 井场电器设备、照明器具及输电线路的安装符合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
2.34 禁止钻台下和井口装置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物,钻台、机房下面不得积存污油污水。
2.35 司钻、节流阀操作者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通讯畅通。
2.35 禁止携带手机等不防爆的无线电用品进入井场。
2.36 员工所穿的鞋子下面不得有钉子或其它金属物品,以防磨擦起火花,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