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仍有很多家庭在使用瓶装液化气,因此,瓶装液化气的安全使用也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据有关专家介绍,使用瓶装液化气须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合格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商,不购买非法商贩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2.使用合格的钢瓶并定期检测。普通家庭使用的15公斤钢瓶使用期限为15年,自生产之日起至少要每4年检测一次,50公斤钢瓶每3年检测一次。
3.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其它几点禁止事项:不使用超量灌装的实瓶(15公斤钢瓶规定灌装量为14.5+-0.5公斤.50公斤钢瓶规定灌装量为49+-0.5公斤);不准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置于阳光下长时间暴晒;不准用火烤、热水烫钢瓶;不准自行拆卸钢瓶角阀和减压阀零部件。不准自行倒罐、倒残液。不准摔打、碰撞钢瓶。
4.瓶装液化石油气附件要求:不得随意拆卸减压阀。一定要用耐油胶管输气,一般家庭用户使用的耐油胶管,长度不宜超过2米,胶管使用寿命为3年。
5.经常进行漏气检查:瓶装供气系统的角阀、减压阀、橡胶管、燃气用具等连接处易漏气,检查先关闭燃气具开关,再打开角阀,用肥皂水在易漏部位涂抹,连续起泡处即为漏气点,严禁明火试漏。
6.漏气处理:
(1)发现漏气时,切勿恐慌,迅速关闭钢瓶角阀。
(2)迅速打开门窗,保持良好通风,让液化石油气散发到室外。
(3)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和使用室内电话。熄灭一切明火。.
(4)到户外打抢修电话,通知供气单位派专业人员处理。
(5)发现邻居家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家用液化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1)液化气以其方便、快捷、卫生等优点,成为居民家庭的主要燃料。然而,由于易燃、易爆,它在为您的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在生活中扮演着“杀手”的角色。为了保障安全,请在使用液化气时正确操作。
一、气瓶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建议用户选购使用公共事务管理公司液化气服务中心提供的新液化气钢瓶。2.气瓶在室内放置,应与灶具保持0.5米以上的距离或设置隔热层。3.液化气钢瓶要轻拿轻放,禁止摔、砸、滚、撞击。4.室内温度是液化气使用较为理想的温度,严禁将液化钢瓶在烈日下曝晒、靠近明火,更不允许用明火烤或用开水烫液化气钢瓶。5.液化气钢瓶必须直立使用,不能卧放,更不能倒置使用。6.液化气钢瓶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应放在干燥、通风及容易搬动的地方。
二、气瓶总阀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每次用气结束后,尤其是临睡前和出门前,要关闭气瓶总阀,总阀关紧即可,不可用力过大。2.有的用户用后不关总阀,只用灶具上的开关单一控制,这样容易造成液化气泄漏,尤其是有小孩的家庭,更容易因小孩乱拧、乱动而造成事故。3.气瓶使用中,用户应经常检查总阀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检查方法是在密封处涂抹肥皂水,若有漏气会冒气泡。
三、减压阀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减压阀与钢瓶总阀的连接螺扣是反扣,安装时应按逆时针方向旋转减压阀上的活动手轮。手感拧紧即可,不能用力过大,更不能用工具,以免使减压阀上的螺扣因滑扣或断裂而造成漏气。
2.每次安装减压阀时都要检查减压阀头上的胶圈是否完好,若有损坏,应立即更换。
3.气瓶用完换瓶时必须先把钢瓶总阀关紧,然后再卸下减压阀。
4.减压阀一般分可调、不可调两种,建议在使用可调式减压阀时,不要将出口压力调得太大,以免灶具因打不着火或液化气燃烧不充分而带来安全隐患。
5.在使用减压阀时,若发现减压阀出现故障或泄漏要立即更换,严禁私自修理减压阀。
6.减压阀保质期一般是两年,用户应对减压阀的完好性经常进行检查。为保证家庭用气安全,相关单位建议用户,减压阀使用两年后要及时进行更换。
四、胶管和卡扣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用于气瓶与减压阀、灶具、热水器连接的胶管保质期一般为两年,连接处必须使用卡扣紧固,以防泄漏。
2.胶管必须使用专用耐油胶管,胶管的长度以1.5米至2米为宜,用户应经常检查胶管有无开裂及老化现象,如发现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3.用户应经常检查接口处是否有松动现象,接口处必须用卡扣夹紧以保证无泄漏。
五、燃气热水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取得检测合格证的燃气热水器。
2.用户必须使用强排热水器,如仍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请尽快调换。
3.热水器不能安装在卫生间或卧室内,在安装热水器时必须同时安装独立上升的烟道及防倒风的风帽。
4.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门、窗应微开以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热水器燃烧充足,保证燃烧时产生的废气能通过烟道及时排除。
5.国家标准规定,燃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从售出当日起计算)。
六、灶具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取得检测合格证的灶具。
2.在使用灶具时应根据火焰的燃烧情况调节风门,直到正常燃烧为止。
3.在使用液化气烧饭、烧水时,应有人照管,以防止汤水溢出锅外将火焰浇熄。如液化气飘散到房内会造成人员中毒,在遇到明火的情况下还会造成燃烧爆炸。
4.灶具在使用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空气,室内要注意通风。
5.国家标准规定,液化气灶具判废年限为8年(从售出当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