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藏化学试剂既要保管好试剂不使变质或损耗,又要注意危险性试剂的毒害作用,防止火警、中毒、损害以及放射性污染等事故的发生。试剂贮藏的一般措施如下:
•密闭
盛装试剂的容器与能使之变质的环境尽可能隔断,即采用密封的容器,如紧密盖闭的铁桶、密闭的金属容器和容量不大于1升的紧密盖闭的玻璃瓶。密闭贮藏适用于具有挥发、升华、潮解、风化、析晶、水解、氧化、还原、霉变等性质的试剂,是贮藏试剂最常用的方法。
试剂瓶视察闭程度和试剂腐蚀性不同用磨口玻璃塞(适用于硝酸、盐酸、硫酸和液溴等)或具有塑料衬垫的螺旋帽盖。为使封口严密,可采用胶套的配制方法:将胶套混合液(硝化纤维:胶:蓖麻油:乙醚:乙醇=13:0.5:36:50)倒入瓶塞模中,数秒后即形成薄膜,趁膜未干时取下泡浸于75%乙醇中备用。封口时,将合适的胶套套在已经好的瓶塞上,待其收缩后,瓶口即可密封。对于易分解产生气体的试剂,绝对不能密封,否则易发生爆炸,如过氧化氢、碳酸铵等。
能与空气作用的活泼金属或非金属应封存于对试剂相对稳定和液体或惰性气体中,如钠、钾可浸入煤油中,白磷可浸在水中。
•避光
避免试剂受到光的辐射,应采用棕色玻璃瓶,外用黑纸包裹,并贮藏于暗室或遮光的试剂橱中。避光贮藏适用于能进行光化学反应的试剂,如胺类、酚类、醛类等。
•低温
使试剂保持足够低的温度。即采用水箱贮藏。低温贮藏适用于容易失去的生化试剂和容易分解的物质。如标准血清应贮藏于±4℃的水箱中,而羧肽酶B和羧肽酶Y则应贮藏于-20℃的低温水箱。普通试剂应贮藏于温度较差的阴凉处所。
•通风
即使试剂容器密闭封口,也难免有意外的跑冒漏泄现象,为使贮藏中不致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或积贮有毒蒸气,大型的可燃性液体和有毒液态试剂的贮藏室应安装排风装置,保持贮藏室内空气的清洁。
•隔离
指试剂的分类分库贮藏,以免漏泄、失火时相互作用造成更大的事故。各种试剂,应根据其性质查明类别后,方可进入所属类仓库。
•防火
为避免试剂的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易燃易爆的试剂应有防火贮藏措施。除了要做到前述的通风和分库贮藏外,防火贮藏尚需达到如下条件:
防火建筑易燃、易爆试剂贮藏建筑,应采用轻质非可燃建筑材料、钢架结构。建筑物的墙应采用空心防火墙,并须有3-4小时的抗火能力。建筑物的地板和天花板皆需有抗火能力。室温不许超过30℃,门窗应向外开启。有多层(楼)的贮藏建筑物,可燃性液体最好贮藏于最下层的贮藏室,而且地板不得漏水,并需有排水装置。由于地下室难以排水或通风,所以,地下室不宜作为可燃性液体的贮藏室。
防火间距易燃易爆试剂贮藏应当跟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摩擦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单层贮藏可燃性液体建筑与主要建筑物之间距离至少应在150米以上。贮量较大时防火间距应征处消防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