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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氢气安全注意事项

作者:小编 浏览量:338 时间:2024-03-06 00:00:00

信息摘要:

氢气安全注意事项,1、氢气使用区域应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 2、存在氢气的建筑物顶内平面应平整,防止氢气在顶部凹处积聚。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应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设在最高处,...

1、氢气使用区域应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
        2、存在氢气的建筑物顶内平面应平整,防止氢气在顶部凹处积聚。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应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设在最高处,并朝向安全地带。
        3、氢气有可能积聚处或氢气浓度可能增加处宜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设在监测点(释放源)上方或厂房顶端,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m且周围留有不小于0.3m的净空,以便对氢气浓度进行监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
        4、氢气实瓶间、空瓶间周边至少10m内不得有明火。
        5、禁止将氢气系统内的氢气排放在建筑物内部。
        6、氢气储存容器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氧化剂及其他助燃性气瓶隔离存放。
        7、但实瓶、空瓶应分开存放,且实瓶与空瓶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3m。空 (实) 瓶与汇流排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2m。
        8、空瓶间和实瓶间应有支架,栅栏等防止倒瓶的设施。
        9、实瓶间应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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