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处首先对外来购买液氨、甲醇的单位和槽车认真检查和登记其相应资质、证件,经检查登记各类证件齐全,方可安排办理充装手续,否则不得安排充装。
2、销售处检查是否专车专用,装车完毕“一书一签”随车备查。
3、液氨充装由合成车间氨库操作工持有《压力容器充装证》的充装人员进行;甲醇灌装凭销售处《灌装通知单》由净化车间指定的充装人员负责充装,销售处销售员负责做好现场配合和过磅进出过程中的监督和安全监护工作,其它人员无权私自灌装。
4、装人员充装时必须首先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工作,佩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5、充装前充装员应认真检查槽罐车的安全状况,检查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检查现场消防、防护器材是否完好备用。
6、充装人员对罐车加防滑块,检查驾驶室不能有人,收驾驶员驾驶室的钥匙;连接静电连接装置。
6、充装液氨和甲醇不能超过运输容器的额定充装量。液氨槽车充装量按每立方米容积0.53吨控制,严禁超装;甲醇最大充装量不准超过其容积的85%(有红线的以红线为准)。凡因超装导致事故的,直接追究充装人员的责任。、
7、充装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液氨、甲醇充装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9、充装人员和销售人员对外来客户有现场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要对其强调充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现场的安全监护工作。充装现场严禁烟火、禁止敲打、撞击、充装时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严禁启动车辆、严禁客户动用操作阀门。
10、充装时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充装,并及时用消防水冲洗和稀释泄漏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报告。
11、质检处严格执行罐车过磅程序,防止车辆压边、上下人员等弄虚作假行为。
12、保卫处负责检查车辆的阻火器是否齐全,是否有卸重物的行为。
13、充装结束后,各相关阀门必须关闭到位,检查无任何泄漏后方可离开。
以上规定,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若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章予以处罚。
特此规定
河北金万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