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生产设备常年处于高温高压和各种腐蚀物的影响之下,由于设备的使用时间(老化状况)、材料失效机理(如腐蚀、疲劳、冲蚀、应力效应等)、检验与维护保养的有效性等因素,设备往往会出现一些损坏状况,比如凹坑、壁厚减薄、破裂、断裂等,这些都会威胁企业的安全生产。但设备是在密封的状态下运行,其受损情况很难准确掌握。该修的不修,肯定会影响安全生产,不必要修的修了,也会造成很大的浪费。
如何及时准确地掌握设备运行情况,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内外石化企业对此都十分重视。为了能够更有效地评价设备损坏对安全的影响,1993年美国石油协会联合20多家国际大型企业(作为项目赞助人)委托挪威船级社开发相关的评价技术。经过几年的研究和探索,该协会于1998年正式推出RBI(基于风险的检验)评价方法,并编制了相关规范供各企业参考。至今RBI评价方法已在世界各国广泛应用,效果比较显著。
RBI是在追求系统安全性与经济性统一的理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优化检验策略的方法。它是在对所评估设备的潜在损伤机理、失效模式、失效概率、失效后果等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风险排序,找出主要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合理的检验计划,并通过实施检验和一定的风险减缓措施将设备风险降至期望水平,确保本质安全,减少运行的费用。
具体来说,它是采用先进的软件,配合以丰富的工厂实践经验和腐蚀及冶金学方面的知识及经验,对炼油厂、化工厂等工厂的设备、管线进行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方面的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一个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的设备检测计划。其中包括:会出现何种破坏事故;哪些地方存在着潜在的破坏可能;可能出现的破坏的频率;应采用什么正确的测试方法进行检测等。并可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来正确实施、成功完成这些检测工作。由于有了“有的放矢”的科学的检测计划,从而保证了企业安全、可*的运行及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在这个基础上,运行的实施及管理成为科学、透明、可预见的。工厂设备的维护维修也由机械的、人为地安排,转为按设备、设施、运行的薄弱环节及风险管理做出科学的安排。这就消除了一些不必要的停机维护或延长维修周期,使得企业的生产、设备在风险管理下可控制、可预见地运行。应用此项技术还可以避免因对装置状况不明、盲目使用所带来的风险,以及避免因过度检验维修所造成的浪费。国内很多石化企业已经开始应用此项技术。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于2005年11月起在该厂的第一重油催化装置采用RBI技术,多次对录入的数据和初步计算结果进行讨论、调整,使评估的结果更符合装置的实际情况,从而明确了这一装置设备及管道风险分布的情况和成因,并进行了风险排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降低风险的措施,并根据此次评估结果做出了该套装置可延期一年检修的重要建议,由此相应地降低了装置检修的费用,增加了企业效益。
实施及完成RBI技术,要求有一支知识渊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门技术人员队伍和一个高水平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RBI技术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包括分析阶段、制定检测计划、实施RBI、对实施效果的检查、审核、修正及提高。RBI分析是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先进的软件是需要的,但更需要的是一个包括设备专家、检验专家、腐蚀专家、工艺专家等组成的具有合作精神的团队。把硬件设施、安全管理和设备损坏情况分开来评价,忽略了人员、设备、材料与环境各种因素的相互影响是不正确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个完善的安全评价系统,可以协助企业对自身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更好的了解,从而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手段;然而,一个效果差的安全评价系统则往往会误人误事,忽略安全薄弱环节,积累很多的事故隐患,并且可能白白浪费了企业的资源。所以在应用RBI的过程中,企业应该慎重选择合作伙伴,采用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技术。
只有完善的安全评价才能为我们的企业与社会创造更安全的环境,从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带给大家更优质的生活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体系规定
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 元。
二、 高空作业不配戴安全带者每人罚款5元。
三、 宿舍使用电炉、电热器者,没收器材罚款30元。
四、 工作期间不准赤膊、穿高跟鞋或打赤脚,否则每人每次罚5元。
五、 不准酒后上班,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元。机械操作工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准在施工建筑物内睡觉,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元。
六、 不准任意拆除或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标志。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元。
七、 在禁止烟火区域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元。
八、 乙方必须按每人每月一元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由甲方负责生活区公共部分卫生,乙方必须将生活垃圾放到甲方指定位置,不得随地乱丢,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元,乙方宿舍内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扫,每天不能少于二次并保持清洁,否则甲方有权指派人员清扫,并按2倍费用从工程款扣除。
九、 对业主、监理、甲方有关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得借故拖延,否则每次罚款10~100元。同时甲方有权指派他人进行整改,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十、 夜间施工照明灯具白天必须整齐放好,否则每次罚款50元。
十一、 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抓报人奖励50元。
十二、 施工现场严禁带小孩进入,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三、 严禁雇用童工及无身份份证人员,发现一人罚款100元,立即辞退该人。
十四、 工地及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及从事其它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清退整个班组并移交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十五、 班组内,外人打架,出手打人者罚3000元,还手者罚3000元,发生后自行到派出所解决。此部分罚款不作为返还罚款的基数。
十六、 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如确需用电,必须由甲方指派电工接线。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每人每次罚款50元。
十七、 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发现不关水笼头每次罚款50元,不能确认为哪个班组时,各班组分摊。发现宿舍白天不关灯,每次罚款50元。
十八、 应许甲方提出的要求在答应期限内必须完成,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十九、 凡应许甲方A施工员的要求,必须得到A施工员的通知方可修改,严禁设法取得B施工员相反要求而不执行的情况发生,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一个班组一个月被此理由罚款三次即刻清退出场,此部分罚款不作为返还罚款的基数。
二十、 工人工作时,必须有班组长在场。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二十一、 所有机电设备,严禁空转,违者罚款100元。在直径20m范围内无人情况下空转,罚款200元。
二十二、 负责人(合同签订人)必须长期驻现场,如有事请假,必须经甲方分管该工种主办施工员及施工主管同意,方可离开,否则每天罚款500元,连续三天或一月内累积超过5天未经同意不在现场,即被视作自动放弃合同,即刻清退出场该班组。
二十三、 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四、 严格实行自检制度,自检合格后,让甲方检查,甲方一次检查不合格,罚款100元;二次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停工整顿并罚款1000元,一个队一月内被二次停工整顿,即刻清退出场。
二十五、 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并交复印件一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一人一个月内被罚款三次,立即清退出场。
二十六、 所有班组进场后,必须在5个日历天内将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查,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二十七、 进场工人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各班组必须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签名作记录,每漏签一人,罚款5元。班组借资前须交齐当月、当星期须交安全资料签名簿给主管施工签名,方可借资。
二十八、 各班组所有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并做标识,否则甲方将组织人员堆放,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位扣款。
二十九、 各班组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将派人清理,并从乙方工程款中5倍扣款。
三十、 若一人一个月内被罚款三次,立即清退该人。若班组累积罚款超过其完成工程款的20%,即刻将该队清退出场。
三十一、 凡清退出场的班组,清退时均按已完工作量款的50%(含此前已收工作量款)结算,其余50%款,三个月内付清且清退出场的班组均不返还罚款(已返还部分除外)。
三十二、 班组内任何成员不得对业主、监理、甲方管理人员蛮骂,羞辱或威胁动用武力,凡违反以上任何一点,罚款2000元且相关人员立即辞退,其中1000元,作为受害人补偿。此部分罚款不作为返还罚款的基数。
三十三、 班组内任何成员不得同业主、监理、甲方管理人员打架,否则罚款2000元,若致使业主、监理、甲方人员受伤的,所有医药费,误工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此部分罚款不作为返还罚款的基数。
三十四、 任何人不得偷窃、偷卖(凡未经甲方主管以上人员同意,将建筑材料变卖,拿出工地,藏匿均视为此行为)否则没收所得并处该物品原值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部分罚款不作为返还罚款的基数。
同班组若因同一个问题在一个月内被罚三次,该队即被严重警告一次。一个队一个月内被三次警告,即刻清退出场。
三十五、 因某种原因罚款如果在接下来的连续二个月内,该班组未因该项目原因受处罚,则返还该班组因此原因罚款的50%,三个月未受处罚,再返还10%(即返还60%)以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100%。退场前二个月以内的罚款(不包括清退出场的情况),乙方退场时,甲方根据乙方表现返还该三个月以内罚款额的50%~70%。
其余未尽事项按JGJ59-99标准及广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相关规定执行,乙方若有违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甲方有权进行整改,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做2~5倍扣款处理。
以上所有罚款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职业安全健康规范与环境管理体系
学习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以下简称“审核规范”)与“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以下简称ISO14001)的审核员都会感到,两者除管理的对象(前者是职业安全健康,后者是环境因素)、各自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也有所不同外,其运行模式、结构、内容(17个要素)和遵循管理体系的原理等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因此不少审核员认为“审核规范”除4.3.1和4.3.2条款外,都可按照ISO14001条款的内容实施审核,从而走“捷经”放弃了对审核规范的内涵学习和研究,有些刚开始学习“审核规范”的ISO14001审核员尤其如此,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细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审核规范”与ISO14001在不少的条款方面存在着不同,恰恰是这些差异,形成了“审核规范”的自身特征,因此只有了解了这些差异和内涵,才能把握审核的宽度和深度。本文试就“审核规范”与ISO14001差异及审核方面的内容展开探索性讨论。
一. 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自成一体的“审核规范”始终贯穿“预防为主”的基本思想,比ISO14001的防范和控制更具主动性
通览“审核规范”,不少要素与ISO14001相比,增加了对要素评审和策划的要求,如4.2、4.3.4、4.4.6(4)、4.4.7、4.5.2、4.5.4等,从而更强调了职业安全健康的“预防为主”的基本思想。这是由职业安全健康特别是安全事故的突发性和后果的严重性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