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炔发生器
1.乙炔发生器是利用电石和水相互作用而制取乙炔的设备。大部分工厂气焊与气割所用乙炔气都是直接由乙炔发生器制取的。应用较为广泛的乙炔发生器主要有排水式、浮桶式和排水滴水联合式3种。就安全性而言,以排水式较好。
2.乙炔发生器利用的电石属于遇水燃烧一级危险品,其产生的乙炔气也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因此,乙炔发生器是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设备。
二、乙炔发生器发生爆炸失火的原因
1.发生器缺少安全装置(如安全阀、回火防止器等)或安全装置失灵。
2.电石含磷化钙过多,在加料换料时遇水产生磷化氢而自燃。
3.在发生器的空间形成了乙炔——空气或乙炔——氧气的爆炸性混合气。
4.分解用水和冷却用水不足,电石分解不良,造成局部过热。
5.机件之间或硅铁与机件互相摩擦碰撞产生火星,或是在加料、换料时遇到其他明火。
6.发生器内的压力或温度过高。
7.发生器本体或软管连接处漏气。
8.电石颗粒不符规定要求或一次加料过多及其他原因。
三、对乙炔发生器基本安全要求
1.发生器在工作时不得发生摩擦或冲击而引起火花。
2.必须保证电石分解反应有足够的电石和水,并且保证乙炔有良好的冷却条件。
3.发生器的构造必须确保发生器内所有气体能够完全释放出来,以便在重新装电石之前能够把剩余空气排净。
4.发生器必须是严密的,而且要有足够容量集气室,以便在突然停用时,不致于把过剩的乙炔排入到工作间里。
5.中压乙炔发生器应装有安全阀、泄压膜、压力表等。
6.发生器的发气室、贮气室和回火防止器等处,都应设有预防回火或其他原因引起爆炸的安全装置。
7.发生器的管理应当简便、省时、安全。
四、乙炔发生器的安全使用
1.发生器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在给发生器灌水、加料前,必须首先对发生器的运转结构、安全装置、管道、阀门等进行检查。
(2)经检查确定各部位都正常后,再按规定水位的要求进行灌水。
(3)装电石时,必须按各种发生器的容量来装,不能过满。对“水入电石”式的发生器,只能装电篮容量的一半,因为电石分解时所产生的熟石灰(电石渣)的单位体积相当于电石的2倍。如果装得太满,熟石灰可能充满分解室并将输气管、给水管和夹层堵塞,造成乙炔压力急增,电石局部过热等,如果不采取措施,则可能发生爆炸。同时,电石的颗粒度也必须符合发生器说明书的规定。为防止乙炔的温度过高,对“水入电石”式发生器应采用大块电石,一般在15~80mm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