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使用安全的施药器械(具),在喷药前,应先检查使用的药械有无漏水,喷口是否畅通,接口是否坚固,以免作业中出现故障,接触药液引起中毒。
2、 高配农药时,严禁用手拌药。
3、 施药人员应是青壮年。老、弱、病残和经期、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施药。
4、 施药时要穿戴防护衣具,如帽、口罩、眼镜、橡皮套、塑料雨衣等。防治粘上或吸入药液造成中毒;不要在高温、大风条件下施药,施药时应应顺风退行;施药时,不能吸烟、喝水。身体不适时不要喷药。
5、 施药人员连续喷药时间不能太长,每天喷药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并且,不要连续多日喷药。施药过程出现乏力、头昏、恶心、呕吐、皮肤红肿等中毒现象,应立即离开现场。脱去被污染衣服,用肥皂清洁身体,中毒症状较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6、 在喷药中,如果不慎粘上药液应迅速用肥皂洗净。若进入眼部应即用盐水洗净(食盐9,水1000)。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洁手脸和被污染的部位。被污染的衣物和药械应彻底清洁干净后再存放。
7、 喷药后的作物,应立警戒标识,尢其是瓜果菜应插警戒红牌,禁止人畜入内。
8、 施药后的作物不能马上采收。应按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各种农药安全间隔期,在距收获前一定的天数内停止用药,以免造成人畜中毒和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量。